伊拉克新规!进口产品需获得始发地大使馆文件盖章
发布时间:2019-08-08
根据伊拉克政府于2013年发布的监管通知,海关和码头宣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。
所有进口伊拉克货物,具体要求如下:
原产地证书和商业发票
必须由伊拉克驻始发地大使馆盖章
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(进口清关时间)
▼船公司阿联酋航运通知文件
有进口伊拉克的外贸、货代人请务必注意!否则有可能造成目的港无法清关或罚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