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主报关行抗议之后,菲律宾紧急废除“到港7天不清关做弃货处理”,最新规定是......
发布时间:2019-05-27
上周四(5月23日),有报道了一则菲律宾海关新规消息,为加快清关速度,缓解港口拥堵,海关当局将原来的“十五天内清关”变成“七天内必须清关”,新规要求货物在卸货后七天内,必须完成清关,否则可能被作为弃货处理!
消息一出,引起广大外贸货代和报关企业的强烈关注!
其实,如此重大的清关新规,对于马尼拉——这个号称东南亚洲第一堵的进口及清关企业而言,同意是个晴天霹雳!让中国出口企业和菲律宾进口企业叫苦连天,但是,就在24号上午, 事情有了重大变化!!
据获悉,由于货主和报关行透过诸多关系去抗议,因此海关又发出公文表示将SUSPEND (暂停)这一新规,不过十天内政令更换频频,致使许多报关行与海运同业都莫衷一是,经与AISL(船东协会)确认后,规定法规仍然是以15天内要备妥清关申报文件:提单、装箱单、产地证等资料或是提供不弃货申报文件,否则列为弃货处理。
在接到网友爆料之后,马上安排全渠道进行核实,确认这次海关规定的更改属实,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菲律宾海关官方通知。
根据这份最新通知,进口货物依然可以按照CMTA第407条的规定,货物从船舶或飞机卸下之日起15天内没有安排清关,将被为视为弃货处理!
通知同时规定,卸货后即使在15天已安排清关申报,但是在15天内没有缴纳相关税费的,仍然将被视为弃货处理!!
以下为菲律宾海关在其官网发布的通知全文:
虽然“七天内必须清关否则做弃货处理”这条令外贸货代企业心惊胆战的新规最终没有实施,只是让大家虚惊一场, 但菲律宾海关这样朝令夕改,不知广大外贸货代和报关企业做何感想?